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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04-09

各有关实验室:

根据《江苏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我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实行“省立校助、考核评价、奖优促建”的方式建设和运行,并开展考核验收工作。现就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依据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和《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规则(试行)》(苏教科〔2018〕1号)。

二、考核验收对象

考核验收对象为部分建设期满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省重点实验室和省重点建设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已接受教育部评估且评估结论为“优秀”或“良好”的实验室,可不参加考核验收,但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重点包括实验室定位与研发条件、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研究水平与贡献、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四个方面。

四、考核验收材料

考核验收材料是实验室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必须如实反映考核验收期限内实验室的真实情况。请各实验室根据《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报告》(附件2)格式编写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考核验收报告,材料中涉及的所有成果必须是考核验收期内获得,考核验收报告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150页。各实验室固定人员原则上不得交叉、研究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请各实验室认真做好高校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的相关工作,保证考核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存在不如实申报甚至弄虚作假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报告》(一式九份A4双面印制)连同《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概况表》(附件3,一式三份)于2018430日前报送科研部协同创新与平台科(行政楼423房间)。同时发送所有材料电子版至邮箱iamjdong@njtech.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京

联系电话:58139219

电子邮箱:iamjdong@njtech.edu.cn

我校参加考核验收名单如下:

1

南京工业大学

工业生物技术

重点实验室

2

南京工业大学

无机及其复合新材料

重点实验室

3

南京工业大学

土木工程与防灾减灾

重点实验室

4

南京工业大学

城市与工业安全

重点实验室

5

南京工业大学

工业节水减排

重点实验室

6

南京工业大学

过程强化与新能源装备技术

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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