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4355线路检测官网(中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1-21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6]8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基金委管理办法汇编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以及《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index.html),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通账户;以前申请过国家基金委项目的老师无需重新开通;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科研秘书或科研院工作人员),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进度安排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关于申请人的身份、年龄等要求参见《形式审查表》。

2、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项目数限为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2016年12月)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无须同行专家推荐。

3、2014和2015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6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科基金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且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多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7、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需提供依托单位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括聘任岗位、聘任期限、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由我校人才资源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我校的科研人员,经协商同意后可依托我校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项目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内容。对于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还应提供其所在单位的知情同意函,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基金申请截止日期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8、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3)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限项规定范围之内;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含境外人员),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规定;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包括: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外国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

五、学校工作部署

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因此请各位老师尽早提交申请书,以免因临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造成申请失败或其他不良影响。为做好今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科研院结合国家基金委的工作安排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做出以下安排,请各学院及项目申请人遵照执行,以免延误申报。

(1)1月18日至2月18日,各学院认真组织、策划本学院的申报计划,要充分利用跨学院或学科的人才资源,整合实力。尽快确定研究队伍,完成申请书初稿。

(2)2月19日至2月29日, 各学院组组织力量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3月1日至3月9日为项目申请人完善修改、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装订纸质版正式项目申请书时间。

(4)申请者务必在3月10日前将纸质正式申请书一式2份(请注意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号要一致,封面必须有“NSFC2016”斜体浅灰色水印)送交各学院。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2颗订书针左侧装订,为便于正文修改,签字盖章页请务必单面打印装订。

(5)各学院必须在3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申请书原件(含附件材料,一式二份)统一报送至学校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请。

(6)申请过程中可能会用到的附件材料模板(如推荐信、承诺函、合作协议、聘任合同等),请到我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上述材料仅供参考,可依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科研院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热忱服务,联系人:王佳乐、王京阳、高振,联系电话:025-58139216 / 58139215,邮箱:kygl@njtech.edu.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址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学校科研院网页http://kyy.njtech.edu.cn/

学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28.203.170/business/login.jsp

南京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院

2016年01月18日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