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我校科研部项目管理科编撰的《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导手册》(电子版可在学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学校主页及科研部主页均有登陆入口),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通账户;以前申请过国家基金委项目的老师已自动生成申报账户,无需重新开通。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科研秘书或科研部项目管理科。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各学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1.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因此请各位老师尽早提交申请书,以免因临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造成申请失败或其他不良影响。为做好今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科研部结合国家基金委的工作安排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做出以下安排,请各学院及项目申请人遵照执行,以免延误申报。
(1)1月19日至2月10日,各学院认真组织、策划本学院的申报计划,要充分利用跨学院或学科的人才资源,整合实力。申请人需要尽快确定研究队伍,以免因超项而被初筛,并完成申请书初稿。(科研部不组织人员查重)
(2)2月27日至3月3日, 各学院组组织力量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实质性评审,并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供申请者修改。
(3)3月4日至3月9日为项目申请者修改、装订正式项目申请书时间。
(4)申请者务必在3月10日前将纸质正式申请书一式2份(请注意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号要一致,封面必须有“NSFC2015”斜体浅灰色水印)送交各学院。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2颗订书针左侧装订,为便于正文修改,签字盖章页请务必单面打印装订。
(5)各学院必须在3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部。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基金委按不端行为处理,各学院负有审核责任。
4.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5.申请过程中需要用到的附件材料模板(如推荐信、承诺函、合作协议、聘任合同等,上述材料仅供参考,可酌情修改完善),科研部项目管理科将会在寒假(1月26日)前上传到我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有需要的老师请自行下载。
6.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5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学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210.28.203.170/business/login.jsp
学校科研部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025-5813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