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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03-01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2018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推荐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3人、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1个。

二、培养周期和资助额度

培养期3年。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团队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30万元/个。以上经费由省教育厅资助50%,学校配套50%。

三、选拔条件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4.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治学严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已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5.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6.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

(1)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成果。团队人数5人左右。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

(4)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

四、选拔程序

(一)3月15日前,教师个人申报、院系推荐;

(二)3月中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

(三)3月下旬,经全校公示后,上报推荐对象申报材料。

五、有关说明

(一)限额申报:每个二级单位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名额各为1人,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为1个。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教学团队培养对象中的一项,不兼报。

(二)申报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年龄、学历学位、教学成果获奖等是硬性指标,不实行破格,且职称证书非校聘职称。

(三)往期“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鼓励申报更高层次。

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不鼓励依托江苏省“四大专项”申报优秀教学团队。

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以及省有关部门人才工程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已入选过国家级、部级人才工程项目 “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

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优秀教学团队。

六、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才引育办公室(行政楼403)。

申报材料包括:各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三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英文文章提供复印件即可;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

联系人:计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145

E-mail:talent@njtech.edu.cn

附件:附件.zip(请点击下载)

人才资源部

2018年2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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