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工校人[2014]1号《南京工业大学mg4355vip检测中心国际化培养暂行办法》和南工校人[2016]14号《关于< 南京工业大学mg4355vip检测中心国际化培养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文件精神,我校今年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共计40名,其中包括资助获得南京工业大学第九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一等奖的教师10名,直接获得资助资格,无需参与申报评审。
1、考虑到优势学科建设中包含教师培养进修要求,项目资助将向一般学科、特别是人文社科类教师队伍倾斜,鼓励教师通过申报国家和江苏省留学基金出国研修。根据“按需派遣、突出重点、宁缺毋滥、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的前提下,人文社科类学院可申报2-3人,优势学科牵头学院可申报1-2人、覆盖学院可申报1人,其他学院可申报2人。
2、2016年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为:
优势学科牵头学院申报人如获批出国研修资格,按照上述标准由对应优势学科建设经费支持全部研修经费;优势学科覆盖学院申报人如获批出国研修资格,按照上述标准由对应优势学科建设经费和学校各支持一半研修经费。
1、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外语、体育、艺术可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除特需情况外原则上应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2、学校优先选拔已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申请人。申请人的境外研修单位须为《泰晤士报》排名前200强高校,或本学科在ESI学科排名世界前100位的大学。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5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
3、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55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含)以上。
申请赴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水平也须达到非汉语地区的要求方可申报。
4、申报时需要提交“南京工业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以及所需相关附件材料。
5、获南京工业大学第九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一等奖的教师,直接取得今年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资助资格,无需另行申请,但须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和研修单位排名要求后方可派出,归国后应达到教学事务部提出的研修目标和考核要求(见附件)。
6、2016年度资助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效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止,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7、已获批国家公派、省政府留学奖学金和教育厅中青年教师骨干研修项目,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在校期间曾公派出国留学6个月以上、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得申报。
8、2015年以后获得国家公派、省政府留学奖学金、教育厅中青年教师骨干研修项目、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等项目资格的教师,如未在有效期内出国,有效期满后2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公派出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