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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6-22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66号)相关规定,新一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资助中国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中心(以下简称“DESY”)、德国达姆施塔特重离子研究所(以下简称“GSI”)、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于利希”)等多个研究中心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

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提供相应的经费资助,标准为:DESY和GSI提供每人每月1000欧元生活补助并提供保险;于利希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本校统招统分博士后本校在职教师,或拟进站的201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或新近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五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

2、DESY和GSI要求申报者不超过35岁,于利希要求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3周岁;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本校统招统分博士后须合作导师同意;本校在职教师须学院和学校同意;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可依托我校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2、下载并用英文填写《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准备主要证明材料(须提交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学校出具的攻读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例如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 Certificate、雅思IELTS或托福TOEFL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推荐信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将《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2A4幅面,左侧装订,加目录,以申请书封面为合订本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将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

四、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申报材料:合订本2本、光盘1张

2、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

3、材料接收地点:江浦校区行政楼406

4、联系方式:岳克勤 5813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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