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工作部署,为做好我校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条件。按照《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14〕6号)执行。教师以外其他系列评聘还需满足相应主管厅局的评审条件。
(二)关于评审指标。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批准同意的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学校现有高级职务人员结构比例已接近上限。学校今年高级职务评聘将从严指标,差额评审。教师系列具体评审指标根据申报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思政、教管系列以及教师以外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时要注重对实际工作的贡献,从严控制指标。
(三)关于教学质量与能力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准确把握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引进人才与校内人才之间的不同点,针对性地做好教学质量与能力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实行考核结果一票否决制。
(四)关于先评后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教师资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和职称英语合格证等须符合相应要求,原则上不再实行先评后补(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回国三年内首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除外,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般指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在境外从事过1年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五)关于非教师系列评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和中专校非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教师[2011]30号)精神,从2012年起非教师系列的高、中级职称都必须由学校推荐评审后再报送省有关厅局进行评审。
(六)关于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教师、思政、教管系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执行。同时,教师以外其它系列晋升高级职称从2016年起增加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环节。
(七)关于分类评审。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高级职务和教师以外其它系列的中级职务评聘工作于3月份启动,教师、实验、教管、思政以及以考代评等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各系列的初级职务评聘工作将于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1、各单位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包括《评审表》、《简表》、《汇总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各系列各级别人员具体提交材料另行通知,相关表格可从人才资源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3、学校仅面向各二级单位接收材料,申请人个人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代表作同行专家评审费暂按400元/份收取,由个人承担,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由各单位统一收取缴纳至计划财务部,专款专用。校内评审费、省主管厅局评审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