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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1-14

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已于2015年12月底期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6〕02号)要求,为做好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入选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具体人员如下:

1.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8人):王华、崔升、徐敬海、孙林兵、曹飞、庄海洋、李雪红、仲兆祥;

2.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7人):樊树海、袁宇浩、朱云峰、周幸福、居沈贵、王志荣、杨文革;

3. 科技创新团队(1个):高效工业节能技术与装备,带头人:凌祥。

二、考核内容

重点对照《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考核办法

具体考核由学校组织。要求培养对象认真填写《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见附件1),并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考核表(一份)、提交相关附件支撑材料和《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信息务必填写真实、准确,学院需对汇总表信息统一审核、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报人才资源部人才引育办公室(行政楼401室),《考核表》和《汇总表》须同时将电子档发至talent@njtech.edu.cn。教育厅将在适当时候对各校考核工作进行抽查。

四、考核结果

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考核等次为优秀和合格的,经教育厅审核,由教育厅颁发考核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将暂缓参加有关人才培养工程的推荐选拔。

联系人:王永刚、计龙龙

联系电话:58139145

王永刚 13851464659

计龙龙 15261875712

人才资源部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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