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轮学校教授三级岗和其他专业技术正高三级岗位申报、评审、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进校的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教师和2013年12月31日前进校的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其他专技人员,且首轮岗位聘用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工校[2009]43号)的各项规定执行。各单位、各部门可参照学校岗位聘用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聘用条件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须报纸质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岗位结构比例及岗位数量
人才资源部将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准的岗位总量和岗位比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本轮聘任的岗位数量。
四、聘用程序
1.5月5日前,各单位成立岗位聘任工作组,并报学校备案。
2.5月10日-5月16日,申报人员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或《南京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交所在单位。
3.5月17日-5月31日,工作组评审推荐。各工作组应严格依据学校审定的聘用条件、岗位指标,结合申报人员首轮专业技术岗岗位考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岗教授三级岗位人员进行评审、推荐,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正高级职务人员的35%,对符合条件的其他专技岗正高三级岗位人员进行评审、推荐。
4.6月1日-6月15日,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教授三级岗位和其他专技正高三级岗位推荐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5.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学校对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实际要求,认真做好审查、评审和推荐工作。推荐结果须经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学校。
2.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按《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02]5号)的人员,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3. 2013年1月1日以后进校的教师不参加本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工作。
4. 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申报教授三级岗位或其他专技正高三级岗位未通过者,将直接聘为教授四级岗位或其他专技正高四级岗位。
5.申报教授三级岗和其他专技正高三级岗人员,须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代表性项目、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代表性论文、论著需提供原件。
6.各级岗位聘任工作组在评议、评审、审定工作组成员本人时,该成员应予回避。
7.《南京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各单位教师岗教授三级岗位推荐指标》、《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南京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南京工业大学岗位聘任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可从人才资源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8.各单位须将申请表、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于6月3日前报送人才资源部。联系人:张志诚、计龙龙;联系电话: 58139145、58139148;电子信箱:szk@njtech.edu.cn。
特此通知。
南京工业大学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