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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3-17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依照省人社厅、教育厅通知,自2014年起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均由省人社厅工考办直接负责组织报名、培训、考核、发证等管理工作。

今年,凡符合苏人社发[2014]39号文件规定考工晋升的人员,可依文办理申报手续。填报《江苏省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须正反打印,各单位于3月28日前报校人才资源部工资福利科。凡2013年依照省教育厅苏教办人[2013]2号通知要求, 在2013年已参加2014年符合工考条件并通过考核的人员,不需再参加培训考核,证书将与今年同期下发。

今后,需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升级人员,必须通过省人社厅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证书后,方能申报高一等级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

今年,需申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可填报申请表,各单位于3月28日前集中报人才资源部工资福利科。

人才资源部

二0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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