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主管厅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我校教师以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和中专校非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教师[2011]30号)精神,从2012年起非教师系列的高、中级职称都必须由学校推荐评审后直接报送省有关厅局进行评审。
今年上半年,我校统一组织评审推荐教师以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除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以外的教师外其它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与教师系列一起在下半年评审)。
1、关于评审条件,按照《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14】6号)执行。考虑今年为第一年执行,作为过渡期,教师以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中业绩条件同时执行各相应主管厅局的有关申报条件规定。2015年教师以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在执行各相应主管厅局有关申报条件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14】6号)。
2、由于学校现有高级职务人员结构比例已经接近省人社厅、教育厅批准同意的岗位设置规定的上限,学校今年教师以外系列高级职务评审推荐将从严控制。
3、根据省人社厅、各主管厅局和我校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与要求,坚持按岗申报,即:申报人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拟申报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按系列申报(不能跨系列申报)。原专业技术职务和所申报职务不是同一系列的,必须先同级转评。
4、各系列申报评审条件可在相应主管厅局网站查询,申报材料暂按相应主管厅局2013年的要求准备,如有调整,再根据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5、教师以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原则上不允许破格申报。
1、3月7日- 4月10日,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仅申请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
2、3月26日- 4月2日,个人申报。申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工程、卫生、会计、图书资料、档案等系列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交论文等相关附件材料至所在单位。
3、4月3日-4月13日,各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进行部门推荐。各二级单位按组织隶属关系成立推荐组,将推荐组组成人员名单报人才资源部。各推荐组在单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推荐评审。各推荐组在推荐前应将申请人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提交的相关申报材料,在指定地点公开展示两天,请教职工翻阅,进行民意测验(15人以上参加)。
各推荐组将推荐结果(包括推荐组投票结果及评语、民意测验投票结果等)、填写正确完整的申请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不需要各单位、部门填写任何意见)和相关申报材料报人才资源部。
4、4月14日-4月25日,学校审核、评审推荐。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召开教师以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委员会。
5、向相关主管厅局提交学校评审推荐通过的人员材料。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推荐程序,确保评审推荐质量。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政策的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对不按规定要求上报的材料一律退回。
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按照“江苏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务资格申请人材料报送要求”(可从人才资源部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准备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表》(可从人才资源部网站表格下载职称评审中下载,一式三份);
(2)教师以外其它系列相关支撑材料暂按相应主管厅局2013年要求准备,具体要求可到相应厅局网站查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申报教师以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按照相关厅局要求收取,暂时收取高级职务500元/人、中级职务300元/人,多退少补。